
六年抗争,一个灾民的安置之路为何如此艰难?
我叫龙文强,今年六十二岁,是四川省长宁县一个普通的老百姓。今天,我鼓起勇气,在这里讲述我过去六年来的遭遇。这不是一个愉快的故事,但它关乎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、财产权,以及我对公平正义最后的期盼。我本人是个肺结核病人,我挨症是个尿毒症病人,去世的癌症尿毒症病去世了,投了10多年的尿毒症病人,本人现在是个肺结核的人,也是低保户
一切始于2019年那场撼动家园的地震。我的房子,位于双河镇老街,在那场灾难中受损。随后,镇政F下发通知,要求拆除危房,这原本是为了大家安全着想,我们理解也愿意配合。我主动拆除了被认定为危房的部分。然而,问题出在我临街的一间门市和住房上——经过专业机构鉴定,专家白纸黑字签字确认,这处房产是可以加固维修的,并非必须拆除的危房。
但很快,我被告知,为了配合镇上“打造古镇”的整体规划,我这间被认定可维修的房子,也必须拆除。我懵了。安全鉴定难道不是唯一的拆除依据吗?为什么一纸规划可以凌驾于专业的安全结论之上?我先后向镇信访部门、县司法局去信,提出了我最朴素的五个疑问:
1. 通知说的是拆危房,我的危房已经拆了。
展开剩余72%2. 为什么同样是D级,公租房就可以加固维修?
3. 为什么有些房子的危险等级可以变来变去?
4. 我的房子有专家鉴定可以修,我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加固维修。
5. 如果不让修,那么请对我被拆除的合法财产进行合理赔偿。
这些信件如石沉大海,我没有等到一个具有说服力的答复,等来的却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强制拆除。2019年10月,在没有与我达成任何补偿安置协议、也未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,由当时社区负责人带队,我的那间可维修的门市和住房被强行推倒。那一刻,我感到的不仅是家园物理上的崩塌,更是对规则和承诺信任的彻底瓦解。
房屋被拆,我的立足之地没了。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后续的安置。他们告诉我,可以“购买”新建的安置房。然而,价格远高于我的承受能力,且位置、户型完全不符合我们老街居民世代经商居住的需求。所谓的“安置”,变成了我必须高价购买一个我并不需要、也买不起的商品。而我原有的宅基地权益,在模糊的操作中似乎被无声地“消化”了。我曾无数次找到负责的相关干部反映,据理力争,得到的只有推诿和“这是规划需要”的冰冷回复。我从一个拥有房产的市民,变成了无家可归、还需背负购房压力的“灾民”。
六年,整整六年。我从奔走于镇政F、县政F,到后来向更高层级的巡视组实名举报。我在举报信中写道:强拆是基于政F部门单方面委托的鉴定,我从未认可;拆除程序缺乏听证,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;所谓的“古镇规划区”如今人气寥落,成了“无人区”,并未带来繁荣,反而让我们这些原住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经营环境。地震是天灾,但灾后这漫长的人为处置过程,对我来说,是更深重的“人祸”。
如今,我老了,我的爱人也在长期的愁苦与煎熬中离我而去。留给我的,只剩下对一处小小门市权益的执念,那是我曾经家园的最后一点凭证。我听说,原本应该属于我们老街居民的安置资源,在分配过程中存在不透明、不公正的情况。我的那份,去了哪里?为什么我连一个公平参与分配的机会都没有?
我写下这些,并非为了博取同情,而是想要一个明白的道理。我相信法治,相信国家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决心。我的诉求很简单:
第一,对我那处被强制拆除的、本可维修的房产,给予一个合法、合理、公平的认定与补偿(赔偿)。
第二,查明并纠正灾后重建过程中,在安置房分配、宅基地权益处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违规、不公问题。
我不是刁民,我只想拿回我应得的,让我能有一个安稳的晚年。地震摧毁了房屋,但希望不要摧毁人们对公平和法治的信心。我的遭遇,或许只是基层治理中的一个缩影。我选择说出来,是希望我的挣扎能推动一点点改变,让“以人民为中心”不止是一句口号,而是每一个像我这样的普通人,在遭遇不公时,都能真实触摸到的温度。
这条路,我走了六年,很累,但不会放弃。因为我知道,我捍卫的不仅仅是一砖一瓦,更是生而为人的尊严与权利。恳请社会舆论关注,恳请有关部门切实调查,还我一个公道,也给类似处境的人们一个希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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